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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韩陵镇
        1957年建王宁公社,1982年改韩陵公社,1984年改乡,2011年撤乡建镇。面积36.4平方公里,现辖朝冠、王宁前街、王宁后街、东良贡、西大佛、东大佛、李家山、獐豹、梨园、东慕村、西慕村、慕村店、东见山、东于曹、前马村、后马村、芦湾、逍遥18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108个村民小组。有8145户,32350人,其中农业人口3.09万人。少数民族有蒙古族、满族、朝鲜族。
    属传统的农业乡镇,连续多年被誉为安阳市产业化示范乡镇。特色农业有花籽山药基地、甜玉米基地、小杂果基地、食用菌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优质小麦繁育基地等。有占地600亩的畜牧养殖密集小区。
    辖区内有安阳市七大专业园区之一的安阳市韩陵绿色食品专业园区,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
    区域概况:
    韩陵镇位于安阳县东北,距安阳市区5公里,乡政府驻韩陵山定国寺西北处。南邻白璧镇,东连崔家桥镇,西接安阳市北关区,西北与柏庄镇为邻,北与河北省临漳县相连。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中部是丘陵地带。韩陵山海拔87.8米,四周是海拔66米的广阔平原。韩陵镇属冲积平原,其土壤分别为黄土、粘小体两合土、两合土、沙土、底沙两合土、淤土6个土种。耕地面积为3.94万亩。 
    办公地址:安阳县韩陵镇韩陵大道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372--2711555
    负责人:郭涛 
                                
  • 机构分工信息
    郭涛 党委书记
    [分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


    杨忠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管工作]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张宇翔 党委委员、副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协、统战、群团、乡村振兴、农业、脱贫攻坚

    陈丽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管工作]

      负责人大,联系宣传、民政、残联、创文、创卫、教育、卫健、医保工作、信访、工会、便民中心。

    祝金朋 纪委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纪检、审计、三资管理、督查、巡察。



    张国威 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工作]

      负责城镇建设、综合执法、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通信、供电、公路、交通、林业。

    郭文庆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工作]

      负责武装、政法、司法、综治、维稳工作。

    朱丹枫 副镇长
    [分管工作]

      农业、厕所革命、妇联。

  • 韩陵镇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武装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负责编制辖区内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辖区内经济工作,大力发展民营企业;进一步优化辖区内的营商环境,杜绝多部门执法、重复执法情况;提出并实施“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导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开展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辖区内工商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经济的发展。负责辖区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消防工作。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建设,负责民政、司法、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文秘、档案、计划、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接待、会务和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配合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市政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文明社区创建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辖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落实金融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负责运用多种文化艺术手段,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宣传教育;发展社区文化,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和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村的民宅建设和房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