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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乡村振兴局
        安阳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配合搞好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和项目库建设。
       (五)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执行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阳市金凤路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安东新区大厦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2-3803889
    负责人:张广玉 
                                
  • 机构分工信息
    张广玉 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路景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产业帮扶、金融帮扶工作。分管产业开发指导股。

    路学静 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

      负责规划统计、行业帮扶工作。分管统计规划股、社会行业股。

    王兴宇 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综合服务保障、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工作。分管综合服务股。

    宋俊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项目建设、培训、雨露计划工作。分管项目建设股;联系督查巡查工作。

    陈勇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涉贫信访、办公室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

  • 乡村振兴局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检测工作;负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工作;服务安阳县老区建设促进会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减贫标准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分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负责本级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指导等全流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对象档卡管理;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扶贫统计信息工作;参与开展区域性扶贫开发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协助做好对相关单位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巡查工作;承担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会同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负责全县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扶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 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扶贫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