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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农机局
    单位概况:
    安阳县农机局成立于1972年8月,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负责全县农机化工作。下设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挂农机化学校牌子)两个二级机构,内部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科技教育股、农机管理股、市场监管股5个股室。群团组织有共青团、妇联、工会三个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农机化发展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执行办法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指导性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农机化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参与研究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机化项目。
    三、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等社会化服务活动;指导供油网络建设和农机节能工作,规范和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四、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试验、示范;负责农机化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论证、立项和实施。对系统内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利用外资等项目进行审查,提出立项建议。
    五、负责拖拉机(安阳市定为县管小型)、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负责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度审验、变更、转籍过户、补发审批及安全检查和教育;负责乡、村道路、田间场院重大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和参与农机道路交通管理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基层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农村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农机职业教育培训和县农机化学校的业务工作;负责农机系统科研成果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普及农机科技知识。
    七、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机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市场整顿,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
    八、负责贯彻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全县农机化事业各项资金管理;负责农用救灾柴油补贴资金及农机化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与使用管理;负责农机化项目的资金引进。
    九、负责全县农机化统计工作,汇总、分析、预测、发布农机化的有关信息,指导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区域性的农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务。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分工信息
    张新奇 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农机局全面工作。

    侯德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统计、农机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机培训、人事、招商引资、扶贫、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农机管理股、农机推广站(农机校)、补贴办、市场监管股。

    马志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

    负责党建、反腐败、纪检、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农机监理、农机安全、精神文明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农机监理站

    张庆平 副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

    协助侯德林同志做好农机推广、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分管老龄、老干部工作。

    连爱芳 副主任科员、工会主席
    [分管工作]

    协助侯德林同志做好人事工作。
    分管工会、财务、后勤等工作。

    侯凤梅 副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

    协助侯德林同志做好农机补贴工作
    分管:共青团、妇联、计生等工作

  • 农机局
    工作职责:负责农机行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农机生产、经营和维修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机生产、经营和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负责一、二、三级农村机械维修网点及专项维修网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资格认定、发证;高、中、初级农机维修工人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发证、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农机经营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农业机械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工作;负责组织、机要、接待、文印、信息、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党务、信访、保卫、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检查教育,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防范措施;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审验工作;负责处理农机事故。 
                                            
    工作职责:负责人事、劳资、考核、职称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办理职工调动、调资、晋档晋级、老职工退休、大中专毕业生定级、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手续,指导农机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参与研究农机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机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措施;参与项目资金的编报、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农机系统财务审计工作及局机关的日常后勤管理。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机推广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县农机化新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农机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和申报工作,承担上级农机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推广项目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搞好先进性、适用性研究,做好技术贮备。负责农机化新技术专业培训、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农机科普宣传和先进经验交流,提供先进适用的农机科技信息。负责指导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机技术人员的科技推广活动。负责农机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和农机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复训和考核发证。负责农机“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民工岗前培训。负责农机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 
                                            
    工作职责:负责农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农机成人教育培训;拟定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驾驶人员的培训计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农机化科研成果的申报;负责农机学会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