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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审计局
        安阳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我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被评为“河南省审计通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保资金审计先进集体”“安阳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科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了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通报嘉奖”,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优秀基层党组织”、“市五一奖状”、“市先进妇女组织”、“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安阳县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大对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全县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主要职责 :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安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安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372-3335063
          负责人:孙爱国
     
                                
  • 机构分工信息
    孙爱国 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联系投资审计服务中心(投资办)。

    王双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工作]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经责办)、审计二股、支部创建办、工会,负责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文明建设工作。

    张文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分管审计三股、法规调研股、审计信息服务中心(信息技术股)、团委,负责大数据审计组和优秀审计项目工作。

    宋云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协助孙爱国同志分管投资审计服务中心(投资办)。

    洪金龙 总审计师
    [分管工作]

      分管办公室、审计一股、妇联。负责脱贫攻坚、平安建设和目标考评工作。

  • 审计局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开展审计政策法规调研和审计理论、审计技术方法研究;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起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参与起草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重要审计报告;承担审计业务信息、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核工作;组织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承担局机关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信息技术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具体组织和协调全县“金审工程”的建设;为局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配合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管理、维护县审计局内部网络、门户网站和计算机设备;组织计算机培训。 
                                            
        负责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直行政部门(含直属机构)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审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管理,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拟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