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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水利局
        安阳县水利局是县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河长制等工作,是多年的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目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9人,内设9个股室。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利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为引领,以“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为指导,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开创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水利支撑。
    办公地址: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D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372--2611305         
    负责人:张永斌 
                                
  • 机构分工信息
    张永斌 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安阳县水利局全面工作,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陈爱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农村水利、安全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灌区建设管理、农业水价改革、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农水股、洹南渠管理所。

    陈永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河长制、水利工程质量、环保、南水北调、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河长办、质监站。

    胡恩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防汛抗旱减灾和局机关政务、宣传、卫生、平安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共青团、妇联、工会、纪检、信访、创先争优、五水综改、水政水资源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纪检室、水政股。

    宋爱民 总工程师
    [分管工作]

      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安全生产、水利规划设计、水利数据统计上报、四水同治、招投标代理、水利综合治理、蓄滞洪区等工作。分管工程股。

  • 水利局
        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批和便民窗口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公报和信息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信访、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等各类创建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资金监管、价格收费工作。  
                                            
        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核并监督实施工作;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重点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沟渠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指导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分散安置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