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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2月正式组建,是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教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下辖全民医疗卫生单位32个,乡村卫生所(室)668个,行政卫生室覆盖率100%。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落实有关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长期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监督及审批等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和结算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物增补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增补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贯彻执行和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和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和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措施。
    
        (十)贯彻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并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授权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职责。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安阳市人民大道东段白壁镇杜固村西侧
        邮政编码:45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室电话:0372-6632001
        负责人:张进龙 
                                
  • 机构分工信息
    张进龙 书记、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全面工作。

    蔺海龙 副主任
    [分管工作]

      分管办公室、妇幼健康、爱国卫生、应急(信访)、消防安全工作。

    杨俊锋 副主任
    [分管工作]

      分管党办、宣传、人事、医共体、医改信息、医政中医工作。

    常会治 副主任
    [分管工作]

      分管财务、项目、家庭发展、老年人健康招商工作。

    李智瑞 县疾控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

      分管疾控中心工作

  •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应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级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院前急救指挥体系和城乡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拟订全县医疗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授权的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中医管理工作。 
                                            
        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卫生保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大健康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承担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全县艾滋病、地方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科学开展风险交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