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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教育局
        安阳县教育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工作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加强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师培训、思想政治、学校安全、教学教研、信息技术、教育招生、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等工作。教体局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老干部股、规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批服务股);内设机构个,分别是安阳县招生办公室、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体局教学研究室、安阳县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安阳县教育服务装备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东北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372—5926459
    负责人:张斌 
                                
  • 机构分工信息
    张斌 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樊文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人事、培训、语言文字、职称评审、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党纪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矛盾排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包括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负责老干部、关工委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负责体育艺术发展工作、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分管人事股、培训股、老干部股、纪检信访股、体卫艺股、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分包基层单位:职业中专(进修校)、崔家桥中心校、韩陵中心校。

    牛艳清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宣传、后勤等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学教研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办、基教一股、基教二股、教研室。分包基层单位:县高级中学、县实验中学、二中附中、七中。

    张红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高招中招工作、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分管工会、资助中心、招生办、职成教股。分包基层单位:高庄中心校、瓦店中心校、北郭中心校。

    柳爱民 党委委员、总督学
    [分管工作]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学校规划布局工作、校舍建筑类安全工作。分管计财股、发展规划股、督导室。分包基层单位:白璧中心校、永和中心校、体校、特殊学校。

    李军 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

      负责教育信息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局行政审批和“放管服”工作、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年审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和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分包基层单位:吕村中心校、七中、特校、体校。

    郭闯 教育教研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党纪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矛盾排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包括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负责体育艺术发展工作、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分管纪检信访股、体卫艺股、学校安全管理中心。

      分包基层单位:韩陵(含明博高中)、永和中心校。

  • 教育局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教育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办理;负责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代管安阳县教育基金会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及群众涉及教育方面的信访问题。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拟订全县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县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1、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审批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
    3、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招生政策和基本教育文件,推进教育改革;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课程改革、学籍、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县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行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就业学籍管理工作。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安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