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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与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对接上级拟订、发布示范区有关经济管理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示范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组织专家开展区域内项目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办公地点:安阳县锦泰东大街与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工大厦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2--3880815
    负责人:程光庆 
                                
  • 机构分工信息
    程光庆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经济发展局全面工作。

    王 翔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价格管理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分管价格管理股。

    张 安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调度、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民生实事等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运行调度指挥部办公室。

  •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计生、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新闻、舆论监测、预期管理等工作。 
                                            
    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目标设定、分解等工作;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拟定全县航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航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全县航空运输资源,开拓航空运输市场;参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民航相关企业,组织推进民航领域交流合作;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问题;科学规范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乡镇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县对口支援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和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县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等事宜,协调拟订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订全县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备选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窗口工作制度,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组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革命老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扶贫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市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实施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预测监测和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配合国家、省、市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能源对外合作职责,组织推进与外地大型企业能源战略合作,推动县内相关能源企业在外地项目建设和与外地企业合资合作,参与组织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与全县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交通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商品、服务价格调整和改革的有关方案;提出县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意见;拟订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公益性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治理乱收费办法;监测分析全县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研究提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核算办法的建议,并实施成本监督;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 
                                            
    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工作;承担全县粮食物资储备目标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研究提出储备粮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相关统计工作;按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配合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油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县粮油流通统计制度;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批发市场交易活动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技术改造工作;承担全县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工作,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储备粮油和县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察督办;指导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  
                                            
    统筹推动全县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组织拟订全县工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贯彻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定、实施新东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育发展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审核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统筹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衔接国家、省、市层面重大问题,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指导“双创”基地建设;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拟订和推动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导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拟订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县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出县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遴选确定年度县重点项目名单;组织对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督导协调服务推进,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县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日常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评估、审查工作,协调铁路建设有关单位的衔接沟通工作,协调铁路建设投融资等问题,跟踪、收集国内铁路发展动态、信息,协调市内既有铁路资产重组和新建铁路的资源整合问题;拟订全县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县本级政府投资的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