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兴公寓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07 10: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海兴公寓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公 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海兴公寓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09日至2017年6月15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监察室 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455000 咨询电话:0372-2616615

监督电话:0372-2610222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海兴公寓经济适用住房


建设单位名称: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


建设项目依据:《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兴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改投资〔2008〕891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人民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西南


拟用地面积:2.26公顷

拟建设规模:约3.6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