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4 15:16 信息来源: 安阳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2日



安阳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乡村创业带头人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

安阳县域范围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二、贷款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

1. 经办机构: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

2. 贷款利率:名下无经营性贷款的,享受全额贴息;名下有经营性贷款或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满三年的年利率4.35%。

3. 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获贷20万元,组织最高可获贷150万元。

4. 担保条件:①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②部分收入稳定符合担保中心要求的大型国有企业(烟草、电力、通信、供水、燃气、国有商业银行、石油等)正式在编在岗员工;③近亲属;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电工;⑤房产抵押;⑥存单质押。

以上贷款条件,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可适当放宽

5. 还款方式:享受政府贴息政策的,每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不享受政府贴息的市场主体按季付息,每年到期一次性还本。

6. 办理地址:安阳县站南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安阳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窗口。

受理电话:0372-2610083   0372-5125157

(二)“政银担”涉农贷款

1. 经办机构:安阳县金融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吕村信贷营业部。

2. 贷款利率:年利率5.655%。

3. 贷款额度:最高200万。

4. 担保条件:50万元以下,成年子女或1名有担保能力自然人。50万元以上,在上述担保条件基础上,根据经营情况增加其他担保措施。 

5.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6. 办理地址:吕村镇政府向东50米红绿灯东南角,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吕村信贷营业部。

受理电话:0372-5909823   15237213300

 三、设立风险补偿金

(一)创业担保贷款

县财政设立1000万担保金,存放于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并承担35.5%的贴息,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按照放大不低于10倍比例投放贷款,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审核贷款。

(二)“政银担”涉农贷款

县财政设立政银担风险补偿金200万元,存放于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按照放大不低于10倍比例投放贷款,安阳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要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安阳县支行、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定期开展工作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各类市场主体名单,并利用本系统平台做好宣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系统内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做好宣传,并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客户的受理及审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党支部对有贷款需求的支持对象做好宣传、统计及报送,每周汇总各村推荐支持名单和意向贷种,并向县金融服务中心书面推荐支持名单;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整体工作组织推动,并负责数据汇总,将各乡镇推荐的支持对象名单转至经办机构,配合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为支持对象办理手续和贷款发放;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负责贷款调查、借款合同签署、贷款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

(二)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各村党支部的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统筹采取媒体宣传、发放贷款产品宣传资料,在乡镇政务大厅和主要干道设置醒目标识等方式,确保广大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切实提高政策惠及面。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金融服务中心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金融工作考核目标,以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类市场主体名单为基数,设置户贷率的考核指标,按户贷率对各乡镇进行排名考核,定期通报。

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关于《印发安阳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