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8日拟作出的安阳县水利局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8 12:02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3日-2023229日。

        电话:0372-2538672,电子信箱:ayxhbjkfg@126.com,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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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

安阳县茶店河G4高速至G341国道

建设单位:安阳县水利局

评价单位: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6132.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扩挖河道10.39km;河道岸坡护砌7.774km;拆除阻水废弃桥梁1 座,拆除重建生产桥1 座。

施工期

废气:1)扬尘:施工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和“三员管理”等制度。加强拆迁项目湿法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强化开复工验收、“两个禁止”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2)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3)恶臭:尽可能减少在高温、有风、低气压天气进行清淤。 清淤工程采用集中施工方式,尽量缩短清淤施工时间。对于施工期间由于清淤淤泥产生的恶臭,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可喷洒环保除臭剂除臭

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清淤淤泥余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降尘用水。

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附近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并尽可能选择在远离噪声敏感点。(3)选用低噪声设备。(4)施工场界建立施工围挡。。

固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弃土、疏浚污泥、拆除的围堰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项目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减少区域生物量,扰动区域动物生存环境。施工期要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恢复植被,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防尘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表土回填进行生态恢复,保证生态恢复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运营期间项目自身不会产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