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阳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28 15:29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二、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条件有哪些?

  (一)就业困难人员:①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②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④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⑤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⑥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列属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⑦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特困人员: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②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③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⑤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烈士家属的“4050”人员;⑥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三、申请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相关困难证明。

  四、办事程序有哪些?到哪里申请?

  ①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②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③公示,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不少于3天。④认定,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⑤办结,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咨询电话:0372-5924830

  温馨提醒:①非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申请中、不在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不能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 ②某岗位的空岗数不足,则不可安置人员;③安置成功一个人员则该岗位的空岗数减一。

  四、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7.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八、办理地点

  安阳县站南大道和诚信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理机构

  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