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安阳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和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广任务,拟从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3个“安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遴选在乡镇推荐、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种植业为主,需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
(三)有长期与农户或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或土地流转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三)至少要与1个农业科研院所或教学单位长期、紧密对接;
(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法人热爱农业并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能发挥示范带动、产业引领的作用;
(五)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并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各项示范推广任务。
三、遴选程序
(一)乡镇推荐、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
(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后择优遴选;
(三)上报安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四、申报材料
(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书面申请(包含简介、经营现状、优势等)及乡镇推荐信。
(二)相关证明(如:土地流转合同、法人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与农业科研院所或教学单位合作(或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6点之前带申报材料到安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教育股报名。
单位地址:安阳县农业农村局(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A332房间)
联系电话:0372-2611163
安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安阳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