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阳县第一批湿地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08:52 信息来源: 安阳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全县湿地资源状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安阳河、羑河等5处湿地列为安阳县第一批湿地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以林长制为统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湿地保护利用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不断提高湿地资源管理和资源科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附件:河南省安阳县湿地名录登记表(第一批)

  2024年5月7日


河南省安阳县湿地名录登记表(第一批)(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