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开发脱贫劳动力 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0:51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定在全县开发10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因疫情返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一、指导思想

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

二、安置办法

(一)安置流程:按原审批程序安置。

(二)安置对象:16至59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监测户(需进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一级、二级等重度残疾人员不列为安置对象。

(三)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四)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律为6个月。合同期满确实无法转移就业的,根据情况继续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三、其它要求

(一)50周岁以上女职工安置(或续签合同)需由乡镇政府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报送参保截图或单据复印件。

(二)各乡镇、村委会要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

 

 

安阳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