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16:10 信息来源: 司法局 访问量:

2023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安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目标,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正确法治轨道上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县长带头参加学习 7次,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3期,全县各级各部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70余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安阳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安阳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编办〔2021〕54号)要求,及时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对接,对相应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县直部门权责清单共4468项,乡镇权责清单共152项。最新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已上传安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调整政务服务事项74项,其中取消8项、审批改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2项、优化审批49项。另外,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承接省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255项;办事大厅92个窗口“一窗受理”比率实现100%,24小时自助专区实现服务“不打烊”。强化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2023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273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规范“跨省通办”事项标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成“跨省通办”窗口功能设置、事项配置、人员授权、规范制度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创新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市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拓展企业开办+N项服务能力,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即来即办”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一照多址”改革等22项内容已在全县范围推广,深入开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各类企业新设立登记1425户,较上年同期增长23.48%。    

三、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

一是坚持“谁制定、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积极督促协调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报备条件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报备的范围、时间、方式、程序进行报备,真正做到应备尽备;

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严格把好“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5关,对报备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细致审查,层层把关,一件不漏,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

三是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统一”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法、涉黄河流域保护共三次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制定并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57件进行了清理,经征求20多个相关涉及部门的意见,拟废止39件,其余的118件继续有效。切实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2023年,共收集、登记县政府文件160件,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审核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按照备案要求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合法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2次,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近110项,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科学高效。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安阳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坚持“全面覆盖、合理配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涉法事务处理中的作用。集中聘任10个法律顾问团队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县政府和县直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即每周工作时间聘用的法律顾问单位保证有1名律师到政府办坐班,全天候为政府及领导提供法律顾问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10件、代理行政应诉案32件,审查合同130件,参加案审会、专题讨论会、信访协调会共30余次,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把关、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高规格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督导会、协调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我县被市法治政府创建办推荐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候选地区。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举办“举办“乡(镇)政府、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示范创建”访谈节目、发放“一封公开信”、组织开展“法治体检”调查问卷、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张贴宣传标语,依托“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治宣讲,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高效服务。全县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一封公开信”6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300多条,展示宣传版面116块。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合力。对具体参与创建的120多名同志进行了3次专题的辅导培训,对全县45个部门9个乡镇近三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组织人员赴宝丰县、台前县学习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

六、全面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积极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走深走实。全县9个乡镇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格为副科级,并已全部任命执法大队队长。7月1日起正式开始行使行政处罚权,各乡镇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11月28日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了高庄镇、白璧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委书记邢振东在大会上做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对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综合执法力量。大力推动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力量向乡镇下沉。定岗后,全县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共179人,占乡镇定岗人数的17.2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最少15人,最多的达到30人。三是激发执法队伍活力。用好用活机构编制激励机制,乡镇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打破人员行政事业身份界限、岗位界限,在执法队伍中打通使用,极大调动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统一执法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办公场所、执法装备等已全部到位。统一了执法服装,发放了《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资料汇编》和《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指导手册》,组织乡镇执法队员参加市县两级的全封闭集中培训,多轮次精准培训,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真正掌握执法知识和技能,做到准确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

(二)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中反馈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下发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安阳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细则》,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建立了涉及10个行政执法部门20项问题清单的整改台账,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所涉20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换发工作。2023年,共办理执法证160个,监督证43个,注销执法证127个,注销监督证9个。组织9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资格确认工作,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新证,进一步推动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执证上岗。

(四)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多形式多举措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突出“微”“走”的形式开展宣讲20余场。在全县执法单位选拔11名人员参加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荣获县(市、区)第一名的成绩,组织全县206名人员参加全市依法治市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荣获第二名的成绩。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主动抓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20〕33号)要求,我县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是安阳市第一家成立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起,结案28起,未结案10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经依法审查,已结案件中维持13起,撤销6起,确认违法2起,终止6起,驳回1起。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积极抓好政府应诉案件办理。在行政诉讼中积极配合并全面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撤诉6起,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次,通过精心准备、认真答辩、梳理焦点、积极应对,使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大大提高,也不断提高了县政府在公民、法人心目中的形象。

(三)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实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韩陵司法所、高庄司法所建成“枫桥式司法所”。白璧司法所、派出所联调室、辛村镇“洪印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机制作用明显。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463件,成功调解1427件,调成率达97%。

(四)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团专业优势,扎实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防止校园欺凌”“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服务“三夏”等大型主题法治宣讲活动。严格按照“四定”要求,持续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审查、农村集体三资“五清理三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等活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参与调解疑难矛盾纠纷等。

(五)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为保障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印发了《安阳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安阳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全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宣传活动分工方案》,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等工作,向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印发了《提供安阳县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需研究解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针对亟需要解决的事项已经梳理完毕。根据各单位梳理事项,形成安阳府院府检联动问题清单,并通过召开府院府检问题研讨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加强“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建设、提升应急体系管理能力。全县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属地和行业监管划分了4738家五级责任网格,达到管理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有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乡镇应急办与消防合署办公,达到5-8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10人以上并成立了7个乡镇应急消防中队。出台了《县委常委联系乡镇、县政府班子联系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建立了39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家库;厘清了消防和公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范围。

(二)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对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人员从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知识、消防安全监管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村级网格员培训。已制定了村级网格员培训内容,将分三批对村级(村支部书记、主任)网格员专题进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发现隐患、处置隐患、教育培训的骨干作用。

九、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扎实有序推进普法、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年度“法律七进”总体方案安排,深入到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在县乡村层层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司法所工作人员进驻所在乡镇各行政村的“村民微信群”,24小时提供网上法律服务。专业律师每周固定时间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上法治课等法治宣传活动,打造“司法所所长常在线,专业律师周周见”的安阳县法治宣传“新品牌”。 在“云上安阳县”开通“订阅号”,及时发布普法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录制民法典宣传的系列微视频,通过“云上安阳县”的“民法典知识问答”专题播放。进一步提高新闻信息稿件的写作水平,及时宣传报道重点、亮点工作,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率。“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宪法宣传活动和 “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并开展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知识测试专题活动和“宪法七进”主题日宣传周活动。

、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三是执法队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二是充实法治力量,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科技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强化专项整治,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做好查漏补缺。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灵活有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典型培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是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乡镇集中行使的72项行政处罚权做到“放得下、接得住、得好、有监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