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安县教办【2024】41号 签发人:张 斌
是否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
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穆巧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学生就餐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阳县教育系统共66 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学校食堂,其中34所小学、幼儿园为自主经营。其余32 所学校由餐饮公司承保经营。
经了解辛村一中因食堂合同问题,曾于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份,为学生提供校外供餐服务,现已经开始由餐饮公司承包经营,学生在校就餐。
为了提高饭菜质量,2024年6月,由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安阳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签订、菜品的质量、菜品售价成本的占比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办法中明确规食堂饭菜价格以实际成本为依据合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成本不低于伙食费总收入的60%。从而保障学生吃的安全,吃的营养。
下一步,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加强对《安阳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贯彻
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学生吃的营养,吃得健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安阳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372-3804018
联 系 人:张帅
抄 送: 县政协提案委(1份)、县督查局(1份)安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