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陵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韩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扫墓祭祀、踏青出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安全生产监管压力陡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清明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巨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焚香烧纸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社会对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要求高,关注度高。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清明期间以及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防范各类风险。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
二、突出监管重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节日期间,大量车辆出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公路、农村道路急弯陡坡等各种险要路段及占用公路的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大集中林地、墓地巡护检查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全面排查治理电器、线路和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紧盯商场超市、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等场所突出风险,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严防火灾发生。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突出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宣传和管理,有效防范火灾爆炸事故。
(三)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深基坑塌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四)突出抓好燃气和危化品安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燃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按照既定部署有力推动。
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工矿商贸、有限空间、教育、养老、新兴行业领域等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到位、管控到位。
三、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值守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离岗脱岗。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风险和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加强清明期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援物资准备,坚决杜绝事故灾害信息漏报、迟报和瞒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强化科学指挥和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