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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陵镇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韩陵镇 时间:2024-12-18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韩陵镇政府机关服务水平,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增强镇政府公信力,建立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开承诺制度是韩陵镇政府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在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尽责、政务公开建设、高效能服务、依法监督管理、公职人员管理等方面,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诚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或失信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诚信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韩陵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坚持把政务诚信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条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公示公开,依托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镇工作动态和各项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五条  认真履行职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开放意识和机遇意识,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政策,制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民生保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条  确保服务质量。对群众办理事务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在工作中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用心服务,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办事者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

第七条  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便民的要求对镇政府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八条  坚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责任追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坚持高效服务。努力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打造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环境。

第十条  镇政府对执行本制度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本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韩陵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