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政数局会议室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切实将巡察整改抓好抓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符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实际,为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整改过程中,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定的决心、最积极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
根据反馈的意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长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整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及时全面的整改。结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实际,拟发了《中共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安县政数党组〔2023〕4号),制定《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二、聚焦反馈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根据反馈意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2023年10月以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召开专题会议6次,建立完善制度22项,截至2024年2月3日,3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站位不高,履职尽责有差距。(涉及问题5项,11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涉及问题2条)。
(1)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局党组未结合实际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存在应学未学现象。如:2020年2-8月份党组会议未提及“第一议题”;2021年4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乡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局党组虽制定出了学习计划,但2021年5月-12月“第一议题”仅有2次学习记录,落实计划打折扣,实际学习达不到文件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加强“第一议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用以指导工作实践。集中整改以来至2024年1月,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落实“第一议题”3次。二是完善和实施了《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计划表,明确学习重点、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2023年共开展集体学习10次,2024年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次,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带动党员干部抓好理论学习。
(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局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氛围不浓,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效果差,4名党组成员学习记录缺失,部分中层干部学习敷衍,记录内容与计划不一致。开展“转作风、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活动不实,实施方案无相关资料支撑,仅有1份工作信息,无问题台账、整改方案等。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提醒教育会议,对相关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二是加大《中共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亲自抓中心组成员的督查考核,查各成员完成理论学习情况,查各成员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完成情况等。三是定期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通报,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
2.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差距(涉及问题3条)。
(1)主动创新开展工作不够,推动“大厅之外无审批”有差距。目前县水利局、住建局、公安局等13家单位共涉及2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未实际进入中心大厅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发改委、民政局、档案局等单位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经与住建局进行沟通协调,住建局计划设立分中心,将房屋维修资金、建筑企业资质、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等事项进驻分中心进行办理,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二是人社局已签订了《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事项授权政务中心窗口首席审批员,负责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职权。三是消防大队在政务大厅设立有窗口,派驻有工作人员,事项全部进驻。四是工信局在政务大厅设立有窗口,派驻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事项全部进驻。五是水利局已签订了《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和《政务服务“综窗受理”委托书》,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授权政务中心窗口首席审批员,负责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职权。六是新闻出版局与政务中心已签订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事项委托政务中心代为收件、受理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七是商务局与政务中心已签订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委托政务中心代为收件、受理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八是司法局与政务中心已签订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政务中心代为收件、受理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九是已协调公安局将无犯罪记录查询机和车驾管自助体检机放置到了县政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县支行放置征信查询机方面,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2023年7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县支行相关职能和业务已全部上收至市行,县级支行不再履行相关职能,故不再放置征信查询机。
(2)指导、协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不力。全县除白璧镇以外的8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现象,如北郭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松散,其中“村民宅基地审批”事项还存在明进暗不进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对9个乡镇制定、印发了《安阳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指导乡镇便民中心规范化管理。二是对乡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便民服务大厅管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北郭乡已将“村民宅基地审批”事项实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四是召开专项整改大会,对乡镇便民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要求乡镇加强对便民服务大厅管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五是已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窗设置率高于50%。
(3)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如:2023年春某企业在办理公司地址变更业务时,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未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填写的各类表格,也未讲解清楚表格规范的填写格式等问题,造成企业“多跑路”;2023年8月18日,曹女士办理医疗保险补缴手续时,因窗口工作人员未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导致其多窗口咨询而后心生怨气,产生办事难的情绪。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告知责任。二是已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明确了帮办代办人员职责。三是召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意识教育培训会,对《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制度进行培训学习,提升了政务大厅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服务理念不够坚定(涉及问题3条)。
(1)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操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熟练,影响办事效率,造成有时企业群众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办件时等待时间长。派驻窗口单位未按规定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而是把劳务派遣的临时人员派驻中心大厅应差,目前大厅派驻人员共计145人,其中劳务派遣人员76人,占比52.5%,正式在编人员派驻率低,尤其人社专区和发改委窗口无正式在编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意识教育培训会,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通过培训,窗口人员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流程更加熟悉、操作更顺畅,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已修订完善《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加强了窗口人员队伍建设,确保了窗口人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三是人社专区和发改委窗口已选派正式在编人员入驻。
(2)对新成立的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录入不及时。目前,新成立的5个(即利源、亚龙湾、安居苑、中信城、银河湾)社区,截止巡察结束还未建立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平台账号,未录入政务服务事项,无法实现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日召开村级(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录入工作培训会。会上,对村级(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填写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演示在“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上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对优化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现场交流分享,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梳理录入47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文旅、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实现了村级(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网通办。
(3)便民设施不完善。中心大厅仅有一个出入口,不方便办事群众进出;院内免费停车区域小,不能满足办事群众停车需要:大厅外部环境差,临时围墙存在安全隐患,服务便民办事群众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协调机关事务中心开放了一楼大厅南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出入。二是已函告东飞公司将老餐厅拆除,硬化改建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三是已函告东飞公司拆除临时围墙,消除安全隐患。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涉及问题2条)。
(1)意识形态机制不够健全。未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未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如2023年初未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未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目标和任务,未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意识形态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发我局《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的通知》,安排部署风险隐患排查相关工作。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四是修订下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如“学习强国”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参与度未达到100%。2023年度局机关干部王某、王某某、周某学习积分连续8个月月积分低于36分,2022年度局机关干部陈某1-4月学习积分为0。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制度》。二是全部党员干部注册并加入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注册率达到100%。三是采用“周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四是建立奖优罚劣机制,评选年度“学习之星”,学习分数较低的党员干部列入年终考核,取消个人评先评优。2024年2月1日,召开2023年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表彰大会,对年度学习排名前六名人员颁发证书。
5.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有漏洞(涉及问题1条)。
(1)在县政务服务“有诉即办”诉求响应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中,未制定对超期办件处理意见,对于转办件跟踪、督办不力,造成个别职能部门或单位在“12345”联动服务工作中对部分事项办理扯皮、推诿,工单办理不及时,存在超期办件现象。如2023年1-8月,北郭乡超期办件107件,住建局超期办件55件,辛村镇超期办件30件,人社局超期办件9件。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3个“1”工作机制,推进12345联动服务整体工作。即:1通报、1督办函、1会商3个机制。二是我局针对全县热线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实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目标的意见》,切实解决好企业群众的诉求,提高“12345”联动服务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涉及问题4项,16条)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及问题3条)。
(1)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系统性布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无局党组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台账,无2019年、2020年廉政监督目标责任书。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规范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安排部署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2024年1月15日局党组建立2024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台账。
(2)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4人廉政承诺书未填写日期;2人廉政档案中干部受奖惩情况登记表空白。
整改情况:建立《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廉政档案,已完善廉政档案缺失内容。
(3)廉政风险点排查形同虚设,如农林水事务股和文教卫事务股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雷同;数据资源与安全股、审批改革协调股是以检讨代替廉政风险点;政务服务监督股未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行政许可审批存在不同的许可证办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复制粘贴。
整改情况:农林水事务股、文教卫事务股、数据资源与安全股、审批改革协调股、政务服务监督股已重新制定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涉及问题4条)。
(1)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走过场,仅限于会上学习纪委文件,没有结合政务服务工作能更好服务群众开展纪律教育整顿,无开展专题纪律教育相关资料,党组教育管理干部缺位,如个别干部在工作期间多次参与项目评审,党组视而不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活动要求,2023年7月6日召开“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023年7月13日开展专题纪律教育主题党课活动,2023年9月14日开展‘廉洁从家出发’家风家训故事分享会,2023年9月21日召开‘以案促改敲纪法警钟’警示教育会”活动,2024年1月16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作风纪律整顿会议,树立高标准、严要求,以务实的工作态度、过硬的能力作风,全力助推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2023年第四季度评选出优质服务窗口5个,优质服务标兵15名。2024年1月16日,我局1名同志被评为“五星”共产党员,局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示范基层党组织”。二是完善《请销假制度》,建立《专家管理办法》,如有单位技术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须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并向党组报备。
(2)窗口服务水平不高。2019年12月31日工作期间因出现缺岗、睡觉、玩手机等现象被媒体通报。2023年8月16日巡察组暗访窗口人员工作情况,仍发现部分窗口空岗、在工位上玩手机、聊天、吃零食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要求》《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纪律的管理。二是已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大厅日常巡查力度,对于违反大厅纪律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3)与进驻窗口单位管理脱节。未建立与进驻窗口单位协调共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对于违反大厅工作纪律人员的通报批评空转落不到实处。2022年以来通报批评中涉及罚款的12人罚款金额1060元,直至在巡察组督促才得到真正落实。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增加与进驻窗口单位协调共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跟踪、督促确保将建议的罚款落实到位。
(4)责任担当不够。大数据管理作为机构改革后的一项重要职能,未形成全县的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还停留在纸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我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由于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专业性较强,我局现有技术人员无力完成,需第三方专业设计公司来实施编制规划工作。三是通过参照互联网上县(区)级数字政府建设编制规划中标价格,和兄弟县(区)数字政府编制规划经费情况,及咨询相关专家建议,初步确定需要经费60万元。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专项经费的请示,待资金拨付后进行实施。依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3)36号)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信息化项目汇总,和编制本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清单工作。经汇总,安阳县现有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系统34个,2024年需继续运维和新建系统26个,确定新建项目2个。已经按照要求汇报上级,完成2024年数字政府建设年度建设计划。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规范(涉及问题4条)。
(1)“三重一大”基础档案缺失。2019年无“三重一大”档案资料;2020年、2022年共7份“三重一大”档案资料中7份无报告表、4份无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加入制度。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学习。2024年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会上集体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2021年5月12日研究搬家费用和2023年4月6日研究确定工装招标采购项目报告表均未填写决策依据、提议部门。
整改情况:已补充完善“2021年5月12日研究搬家费用”和“2023年4月6日研究确定工装招标采购项目”报告表中的决策依据和提议部门。
(3)大额资金支出未实行集体决策。如:2019年1月25日支付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费28000元等4笔共计181063.2元未实行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善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大额度资金使用规定,凡超过预算经费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4)“三重一大”会议召开不规范。近三年备案的10件“三重一大”事项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有6次未参加会议,其中4次局党组未邀请,2次邀请但派驻纪检监察组因与纪检会议或其他活动冲突未参加。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需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进行监督。
4.财务制度执行监督不严(涉及问题5条)。
(1)存在资产流失风险。2022年采购小圆桌、电扇、挂衣架等物品共计7020元未建立资产台账,缺乏有效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登记的小圆桌、电扇、挂衣架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记账凭证号2023年11月27号,做到了账实相符。二是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组织全体干部于2024年1月11日学习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2)白条列支。2022年9月20日5#凭证政务服务礼仪培训费1000元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政务礼仪培训市委党校讲师已于2023年8月22日将发票开好,替换了原来的白条,已将白条入账现象纠正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严把审核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支出手续不规范。无票据、无依据及不合理支出共11笔涉及资金11391.65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齐全性进行规范。二是对无票据、无依据及不合理支出共11笔手续进行整改和完善。三是组织全体干部于2024年1月11日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要在财务报销、财务附件的审核以及账务支付过程中严格把关。
(4)原始票据与收款人不一致共10笔涉及资金68048.1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原始凭证合法、真实、齐全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于2024年1月11日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在财务报销、财务附件的审核以及账务支付过程中严格把关。
(5)原始单据附件不规范。支出原始票据附件不全、无印章、无签字共6笔涉及资金21357.2元。
整改情况:一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原始凭证合法、真实、齐全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对原始单据附件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完善,补齐印章及签字6笔手续,共计资金21357.2元。三是组织全体干部于2024年1月11日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在财务报销、财务附件的审核以及账务支付过程中严格把关。
(三)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有差距。(涉及问题4项,6条)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涉及问题3条)。
(1)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力。2019年和2021年9-12月份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2023年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组织生活环节简单,党员参会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2024年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下发的《工作提示》确定的主题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活动。二是2024年1月11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安县组〔2018〕25号)精神,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集中整改以来,截至2024年1月,局党支部共开展了3次主题党日活动,分别为:①2023年11月16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四次)集体学习会暨‘以学铸魂强党性,真抓实干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②2023年12月7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会暨“重实践、建新功,推进现代化安阳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③2024年1月11日组织开展“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走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活动形式有集体学习、分组研讨、电教学习、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和困难群众帮扶等社会实践,并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及时上报活动信息至机关工委。
(2)“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局机关党支部会议召开不规范,如2023年4月11日支委会记录显示“王因家有事,无法到会”字样,但签到处仍有其本人签名;第三党小组在2021年有4个月(8月、9月、10月、12月)未召开党小组会。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于2024年1月10日、1月11日分别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要原原本本学《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的内涵宗旨和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中关于会议签到、会场纪律、请销假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将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三是以两次专题学习会为巡察整改工作起点,根据支部日常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编制“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规定动作开展情况明细表”,以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规范性记录要求和工作流程。
(3)支部换届不及时。政数局党支部于2020年4月组建,按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党支部应于2023年4月任期届满,但在机关工委下达换届通知后仍未换届,直至8月31日巡察期间才完成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换届工作,做到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按时有序。二是支部已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2.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完善(涉及问题1条)。
(1)局党组对于干部选拔、人事任命的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人用人的措施不够完善。2019年9月9日党组研究中层干部人选、11月8日评选优秀党员、2020年5月26日和2021年6月8日研究职称晋升等会议均缺少讨论酝酿等环节,存在主要领导直接提名、指定人选的现象。在党组会议中还出现“对八个股室负责人进行提名,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说,要对任何不同意见保密,要站在讲大局、讲团结角度,下面我进行提名...”表述,议事决策程序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加强制度学习,凡属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推荐、提拔和任免、局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受县级(含县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事项、职称晋升等,严格按照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决策执行三个程序执行,同时在集体决策阶段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涉及问题1条)。
(1)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不够重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组织生活会规定的动作均未落实,有的缺少会前谈心谈话、有的会上缺少批评环节、有的无会后整改措施等,如2021年6月29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环节蜻蜓点水、辣味不足;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成了党建工作报告会;在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召开的4次组织生活会均未体现互相批评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贯彻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和要求。二是从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会前做好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会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后跟踪整改效果。三是以2024年1月10日和1月11日召开的两次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为契机,“抓实”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对照检视、相互批评、整改落实五个环节,抓好深刻汲取我市“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过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新成效。
4.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涉及问题1条)。
(1)行政审批局和大数据中心专业人才不足。行政审批局成立时,临时组建的审批人员对审批业务知识甚少,审批业务不熟练,存在业务能力相对欠缺的情况审批人员和审批事项匹配率低。大数据中心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偏软件领域对统计学、数学专业的人才需求较大,而股室目前多是计算机专业,在工作中有时因专业知识欠缺而造成动力不足跟不上业务节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专业技术人才匮乏这一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向编办提交申请,要求增加专业技术人才编制3名,缓解我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困境。二是制定培训制度。明确了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相关事宜。三是制定培训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在大数据中心积极开展业务骨干专业技术培训,同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视频培训会议。四是以老带新方式培养大数据专家人才。开展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和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积极推荐我县大数据人才加入市大数据专家库,参与各项大数据项目建设活动。五是出台《安阳县行政审批局与监管部门沟通衔接管理办法》,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六是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活动,促进同志们之间相互学习切磋,提高业务水平。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涉及问题1项,1条)
1.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落实好支部党建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要求》《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纪律的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大厅日常巡查力度,对于违反大厅纪律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及时将通报邮寄派驻单位一把手。修订完善《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增加与进驻窗口单位协调共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确保建议的罚款落实到位。三是修订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知度,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履行好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2-2621801;邮政信箱:站南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电子邮箱:ayxdsjj@163.com。
安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