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安阳县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22日
安阳县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医疗机构DRG
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我县总额控制下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进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9〕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为核心,不断提升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 DRG 付费体系。推进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解决医保支付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2022年12月底前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 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五个一”的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要基于临床实际和大数据制定包括DRG分组、病例信息采集、费率权重测算在内的技术标准,实现付费制度框架与国家基本一致;要调整完善与DRG付费相适应的医保支付、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建立相应的医保经办规程和协议管理流程,强化医疗行为、病案编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要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办队伍和熟悉医保政策、了解医保管理目标的专家支持队伍;要把我县打造成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的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基本原则
1.保障基本,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坚持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DRG付费。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合理适度的激励约束
机制,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机构绩效。
2.统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情况,多方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体现“最大公约数”。在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合理分工,具体组织落实各项政策。坚持国家确定的试点方向,执行国家制定的试点标准,完善政策和配套管理办法。
3.公开公正,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坚持试点标准公开、路径公开、培训内容公开、专家库公开。根据医院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大数据方法,建立编码、分组等的动态维护机制。
4.夯实基础,积极稳妥分类推进。按照“科学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做好有关基础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先模拟运行,再实际付费,确保平稳推进,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参保人享受待遇。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医保编码
医保部门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编码,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参与医疗机构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息,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做好医保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
(二)完善 DRG 分组
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DRG 分组规则、病例信息采集、权重测算等标准,DRG 分组的主要诊断分类(MDC)和核心 DRG 分组(A-DRG)与国家保持一致,具体 DRG 分组在国家推荐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分组规则,适当调整。
(三)组织有关人员培训
组织培训,包括各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临床医生、编码人员、信息人员等多层次的人员培训。
(四)制订配套政策
根据 DRG 付费特点,制定经办管理政策文件,完善价格、收费等管理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稳妥推进实际付费
根据模拟运行结果,制订医保结算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所有病例实行DRG付费,医保病人按照项目和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医保基金按照 DRG 组支付标准支付剩余部分。对于路径明确、项目清晰、组内差异小的病组,积极探索病人按照病组总额付费。
三、工作安排
按照“分类开展、稳步推进、全面覆盖”原则,2022年12月底前,在县域内符合条件有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全面推行DRG付费改革。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与医疗机构结算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一)工作启动阶段
2022年9月底前,召开安阳县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启动会,全面启动DRG付费改革工作。
(二)模拟运行阶段
2022年10月底,系统上线模拟运行。模拟运行期间,按月收集相关数据,不断修正和完善 DRG 分组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模拟运行督导和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接口、数据质量等。
(三)实际付费阶段
2022年11月-12月,启动DRG实际付费。提出完善DRG付费体系和下一步推广方案。
1.2022年11月1日开始,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对定点医疗机构按DRG付费方式进行结算。
2.2023年3月底前对定点医疗机构按DRG付费方式进行清算。
3.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DRG付费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引导,平稳有序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让改革成果更多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意义,为DRG付费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改革工作。
(四)建立相关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工作措施,出台绩效考核、医疗成本控制监管指标及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
附件:安阳县乡镇DRG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安阳县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与医共体建设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卫 县委副书记 、县长
副组长:陈 佳 副县长
成 员:张进龙 县卫健委主任
王永刚 县医保局局长
王宏伟 县财政局局长
孙爱国 县审计局局长
付永清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郭建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王永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工作专班
负责人:杨长虹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赵玲玉 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股股长
刘红丽 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股科员
联络员:赵玲玉
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付费改革事宜,承担DRG付费日常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人:杨俊峰 县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赵 磊 县中医院副院长
张海涛 县卫健委信息股股长
芈 政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数据中心主任
联络员:芈 政
主要职责是指导试点医院做好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标准化的疾病分类、操作、药品、医用耗材等编码,建立医保数据库等,为关键指标项采集和 DRG 分组打好基础。负责收集、分析试点医院相关数据信息,制定数据上传标准,配合技术标准组根据相关数据确定 DRG 分组,做好医保系统的改造。协调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疾病分组工作专班
负责人:张爱丰 县中医院副院长
成 员:吕明礼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
宋志刚 县医保局待遇保障股股长
蔡秀珍 县中医院DRG办公室负责人
联络人:吕明礼
主要职责是调整病种分组与费用,推进医院病案规范、信息系统调整、编码对接。协调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医院完善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政策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占阳 县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曹庆荣 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邵 伟 县医保局办公室科员
联络员:曹庆荣
主要职责是做好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工作的会议组织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