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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B0001-2021-303 有 效 性 失效
发文机关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8日
标  题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治理与优化升级的意见
发文字号 安县政办〔2021〕28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治理与优化升级的意见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12-18

  白璧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治理与优化升级的意见》(安政办〔2021〕18号),促进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对白璧镇家具特色产业集群进行综合整治。按照“标杆建设、改造提升、优化整合、淘汰退出”的总要求进行分类处置,“依法退出一批、整合升级一批、培育壮大一批”,严格实施“一厂一策”,规范行业工艺设备、环保设施,打造落后产能全部退出,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环保设施更加完善且运行规范,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产业集群。

  二、整治提升标准

  (一)健全环保设施、环保管理水平

  1. 颗粒物治理。机加工、打磨工序设置中央除尘系统或采用袋式除尘、滤筒除尘等除尘工艺。车间配备吸尘装置,防止二次污染。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达到《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 号)中规定限值。

  2. 固体废物治理。配套建设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年修改),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台账,明确专门人员对固体废物进行统一管理。

  3. 环保管理水平。建立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批复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设置台账记录: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更换量和时间等,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配置人员: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

  4. 运输方式

  原辅料、产品公路运输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采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

  (二)文明生产

  1. 车间环境建设标准。地面、墙面、设备无尘,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地面硬化。周围墙壁无油污,如不达标需要重新刷涂料。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2. 厂区生产环境建设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三)安全生产

  1. 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执行。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按制度、规程执行操作。

  2. 强化应急管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备相关人员和保障设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结果结合实际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四)质量监督管理

  所有产品明码标价,工商营业执照上墙,原材料要有合格证书和发票,供货渠道规范并建立供货台账,产品要合格。

  (五)消防安全

  1.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当住宿、生活、生产、经营、储存等两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时,应用实体墙做好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和安全出口。

  3. 严禁使用泡沫夹芯、聚氨酯夹芯等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可采用岩棉夹芯彩钢板。

  4. 厨房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石油气、液化气罐等明火,可使用电磁炉,并设置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5. 电气线路穿阻燃管保护,其使用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 在住宿、生产、经营、储存区域,安装使用软管卷盘、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7.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或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 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9.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

  10. 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配齐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11. 其它事宜,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有关规定执行。

  三、整治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县家具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与优化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白璧镇政府和县供电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门综合管理。发改部门严把备案核准审批,指导园区规划和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格土地审批,负责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建设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全面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对污染环境严重且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处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加强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物流业转型发展;其他审批部门各尽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共同促进产业集群优化升级。

  (三)强化督查问责。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国家生态环境部、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传统产业集群有关问题,白璧镇政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有关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指导好、配合好整改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及推进不力或监管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安阳县家具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与优化升级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安阳县家具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与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邢振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正茂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

  副主任

  魏 冬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刘 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霍明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万明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局长

  王瑞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史文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景林 白璧镇镇长

  郭利兵 国网安阳县供电公司

  李冬冬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霍明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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