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县AD1-5-1-2地块(文峰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东南)高度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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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9-25
关于安阳县AD1-5-1-2地块(文峰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东南)高度调整的公告
安阳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取得安阳县AD1-5-1-2地块(文峰大道与崇义路交叉口东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历史原因该地块一直处于半闲置状态,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现安阳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修改该地块高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有权利申请举行听证会。
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地点:锦泰东大街与新安路(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建工大厦19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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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251015 2810020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