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2024年招生简章
安东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12个班6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安东第一、二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二)示范区人民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北、和谐路以西、京港澳高速以东范围内:
1.符合招生政策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子女。
2.学校占地所在村学生。
3.因城市建设或土地出让被拆迁家庭子女。
4.符合招生政策的城镇务工随迁子女。
(三)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人才子女和符合其他上级政策的有关优抚对象子女。
三、招生安排
1.安东第一、二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集体报名,不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
2.非安东第一、二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见如下时间表)
时间 | 年级 | 事项安排 |
8月15日上午8:00-16日下午18:00 | 七年级 | 网上报名(二维码附后) |
8月19日上午8:00—11.30 | 七年级 | 序号1—100现场审核 |
8月19日下午15:00—18:00 | 七年级 | 101号以后现场审核 |
8月20日-21日 | 七年级 | 学校审验材料 |
8月25日 | 七年级 | 发布录取结果 |
3.报名地点:安东第二实验学校
4.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
5.录取结果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为准,不以报名先后为准,请家长不要在报名现场聚集。为维护良好的现场报名秩序,请家长按自己网上报名序号对应的报名时间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时一名家长带所有报名手续入校(不带学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报名结束即离校,共同维护报名期间的安全。
四、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商品住宅小区业主子女: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户籍信息能证明是父(母)子或父(母)女关系,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②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2.原杜固、西王辛店、中东孟、袁小屯村户籍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户籍信息能证明是父(母)子或父(母)女关系}。(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者不在此列,今年招生时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
3.示范区核心区拆迁户子女: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户籍信息能证明是父(母)子或父(母)女关系,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②已在县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局备案的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
4.城镇务工随迁子女: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户籍信息能证明是父(母)子或父(母)女关系,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②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安阳县辖区内户籍不要求此项);③县劳动人社部门出具的务工合同备案表和近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上年度6月底以前)和现在依然正常经营的2张照片。
5.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人才子女和符合其他上级政策的有关优抚对象子女按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备注:
现场审核时需携带符合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不装订),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内容清晰,按所标序号顺序装入纸质档案袋内。其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要求,若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优先录取材料齐全的学生,其余学生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白璧镇公办初中就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家长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查实,即取消其报名及入学资格。
2.招生期间请家长不信谣、不传谣,谨防不良信息误导、欺诈,避免上当受骗。
3.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将来视周边学校建设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安东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
2024年8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