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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及申请指南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14

安阳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支持家庭农场培育壮大,提升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我县2024年重点扶持30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县示范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对象、方式

扶持对象原则是县级以上示范(规范)家庭农场,且已录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家庭农场扶持,采取奖补方式,原则上对单个家庭农场的奖补不超过8万元。近三年来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扶持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和正常规范经营的家庭农场。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原则上为县级以上示范(规范)家庭农场,正常经营,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并在村集体、乡镇备案,将合同录入到国家“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已成功申领“一码通”,完成各项赋码事项,下载使用“随手记”软件。

(二)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土地流转合同在村集体和乡镇备案。

(三)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薄、财务收支记录簿、库存记录簿”等,生产记录齐全,质量符合安全要求,产品可追溯。按照农场各项制度和生产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使用一码通赋码,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从事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社会声誉良好,效益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家庭农场经营效益良好。农业生态环境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四、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扶持数量4个,补助标准为8万元/个,申报对象为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要求有良好办公条件,设有专门的办公室,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稳定的生产经营用地,“一码通”赋码,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记账APP记账,未列入异常名录。申报农场发展经验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示范意义的优先考虑。(如发展绿色有机生产,产品获得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注册商标,开展品牌经营,采用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利用现代化农机装备、典型案例材料在新闻媒体报道等)。

(二)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扶持数量4个,补助标准为6万元/个,申报对象为2023年以前认定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的家庭农场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稳定的生产用地,已经“一码通”赋码,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记账APP记账,未列入异常名录。

(三)县级以上示范(规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扶持数量22个,补助标准为4万元/个,申报对象为正常运营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规范的家庭农场、2024年前认定且监测合格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稳定的生产用地,“一码通”赋码,有相应的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记账APP记账,未列入异常名录。补助费用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标牌、制度上墙,办公场所提升、经营能力提升、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等。

(四)其它。若在评审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农场数量未达到奖补数量,则把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农场申报数量未够的,则扶持申报的规范家庭农场和其它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等。

 五、补助资金用途

(一)夯实组织基础。支持家庭农场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家庭农场建设规范的生产经营条件;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示范基础和条件;支持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等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加强辅导服务供给。

(二)提升运营质量。支持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家庭农场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支持购买仓储、烘干、先进农业机械、智能设备、畜禽养殖等设施设备。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三)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农场购买符合标准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对接“河南云”“河南社会化服务”等平台。支持家庭农场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六、申报时间

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3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

由示范家庭农场提交《安阳县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一)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及筹措表;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来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情况表;

(三)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支持情况统计表

(四)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五)农场简介及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七)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八)录入“一码通”系统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随手记或收入支出流水账;

(十)规范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规范的流转合同及在村集体、乡镇备案证明);

十一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十二)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认定证明材料等;

(十三)其它(如典型、荣誉等)

具体清单见附件,请将《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不得使用透明软夹,打孔装订胶装或订书机装订;每页加盖家庭农场印章;《申报书》中所需的证明、报告等须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八、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申报书》。

(二)乡镇初审

《申报书》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书》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名单公示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后,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开展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包括符合《申报书》中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相关合同、发票、成果照片等)。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相关乡镇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的,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成整改通过验收的,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

九、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文件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44万元。

十、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安阳县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领导小组,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及局相关股站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项目管理、指导与督查和项目具体实施,确保本项目按要求顺利推进。

(二)规范资金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与财政局沟通,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支出。家庭农场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三)加强项目监管。财务股、法规股、纪检、农经站要加强项目全链条监管,全面梳理排查资金分配使用环节中的风险点,严禁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四)强化政策公开。要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申报、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合作,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信息调度。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向市局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一旦资金支出,财务股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报送执行情况,并按照要求将项目实施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及省农业农村厅。

十一、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家庭农场项目资金。

(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示范家庭农场参与申报,按照程序,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确保申报的质量。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廉政纪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

 

附件

1:安阳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安阳县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书格式



安阳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