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根据上级精神,按2023年方案执行)
安阳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安阳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县《清册》,送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金融机构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农业农村局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知代发金融机构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打卡发放的,由农业农村局会商财政局后,通知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原渠道退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县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自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申报、确定补贴对象、信息采集、面积核实、公开公示和补贴发放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汇总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做好《清册》等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补贴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可通过宣传报道、公开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广泛知晓,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