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瓦店乡
时间:2024-08-14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实施主体 | 安阳县民政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不涉及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权限划分 | 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 1收件时限: 现场办理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收件 - 2受理时限: 现场办理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 3审核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审核人员办理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
审查标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件 - 4决定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分管领导办理结果:审批通过,作出许可决定;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5送达时限: 现场办理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送达登记证书或决定书。
审查标准
对符合件的,予以条办结。
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