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安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我县拟定了《关于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草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集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货运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促进交通出行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
二、征集内容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区域范围的设定;货运车辆的限行时间、限行措施及豁免条件;绿色物流配送体系的构建及支持政策;货运车辆排放标准及替代能源使用的鼓励政策;货运车辆管理及监管机制;对受影响企业的扶持措施;其他与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对象
此次征集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安阳县绿色低碳发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征集时间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征集时间为30天。
五、征集方式邮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指定的官方电子邮箱;
现场提交:可在工作时间到安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交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72-5058032
电子邮箱:ayxltgczhb@163.com
六、注意事项征集意见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反馈;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七、反馈与采纳
征集结束后,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依法依规采纳合理可行的建议,制定相应的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img src=https://oss.dahe.cn/anyangxian/static/lib/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white-space: normal;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