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寄递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政务服务“办理材料和办件结果”是指进
驻便民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在为办事群众、企业提供政务
服务过程中,同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一致、需要群众和
企业出具的相关材料和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等法定程序,
依法应出具的相关证照文书和批复等。
二、政务服务双向免费寄递遵循“自愿、免费、高效、便
民”原则。所有费用由各乡(镇)、街道与中国邮政公司统一
结算,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不得向群众和企业收取费用。
三、各窗口不得在“办件结果”中夹带广告等与政务服务
无关的物品,双向邮寄中不得寄递“办件材料和办结结果”以
外的其他物品和私人物品。一经查处,责任人退回邮寄费用并
视情况通报批评、通报纪委处理。
四、便民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免费寄递材料和办结结果
的审核认定、寄递具体办理以及同邮递公司的沟通,中心负责
人要加强同工作人员的沟通,共同做好免费寄递工作。
五、综合受理(出件)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与邮政公司做
好免费寄递材料的交接、费用核对,做到日清月结。每日17:
00前与邮政公司核对当日寄递台账登记,双方签字确认。每月5日前将上月寄递台账和费用统计表(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中心负责人审核,按流程结算。
六、综合受理(出件)窗口工作人员要对寄递材料寄递丢
失、损毁、延误、投诉等情况进行登记跟进,督促协助邮政公司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中心负责人。
七、各窗口要做好双向免费寄递的宣传提醒,引导办事群
众使用免费寄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