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政任〔2024〕1号 关于卢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卢志伟同志任安阳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帅同志任安阳县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印同志任安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期2年);
张静同志任安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安阳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宋斯雯同志任安阳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闯同志任安阳县教育教研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建甫同志任安阳县职业中专副校长,免去其安阳县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永革同志任安阳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胡恩山同志任安阳县水利局副局长;
仝国峰同志任安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军同志任安阳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谢敬伟同志任安阳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安阳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张中超同志任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仝续风同志任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安阳县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范欣同志任安阳县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要磊同志任安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海民同志任安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飞同志任安阳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杰同志任安阳县商务局副局长;
贠清芳同志任安阳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伟、郭栋同志任安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书震同志任安阳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林妹同志安阳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鹏同志安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学国同志安阳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
免去孙志富同志安阳县水利局副局长、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卫世同志安阳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俊杰同志安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锋同志安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免去王爱锋同志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晓鹏同志安阳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红同志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占阳、杨长虹同志安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安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