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减少火灾隐患总量,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依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的目标,通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有效减少各类火灾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完善消防工作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消除重大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预防火灾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行业各部门针对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房屋、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使用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宾馆、商场、市场(企业办牵头负责);
2.工贸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应急办牵头负责);
3.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大型重点工地、燃气使用场所(城建办牵头负责);
4.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文化站牵头负责);
5.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残疾人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
助管理机构(民政办牵头负责);
6.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中心校牵头负责);
7.医疗卫生机构(卫健办牵头负责);
8.仓储、快递物流企业(企业办、邮政管理公司牵头负责);
9.宗教活动场所(党政办牵头负责);
10.居民住宅区、出租屋、“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各村牵头负责);
11.其他场所(各村、各部门牵头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3日前)。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属地、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4月30日)。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要对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场所底数。对排查发现的每一条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逐家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摸清隐患底数。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难易程度以及火灾风险要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对整改难度不大,火灾风险小的隐患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较高、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上报镇政府研究分析,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采取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四)督导检查阶段(全程督导)。镇消安委办公室对各村(社区)和相关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提请镇政府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处理,并视情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20日)。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组织,全程带头参与。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聘请消防专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构建“检查+专家”新模式,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安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排查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工作不重视、推进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凡是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