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等事项流程及所需材料
安阳县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等事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安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2)因病休学所需材料: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休学申请书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存档,准予休学。
2.小学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并从网上为其提交复学申请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复学。
3.初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2)因病休学所需材料: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休学申请书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存档,准予休学。
4.初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并从网上为其提交复学申请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复学。
5.小学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集中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备案;(3)教育局审核后通知学校完成学籍网上转学流程。
6.初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集中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等待备案;(3)教育局审核后通知学校完成学籍网上转学流程。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38040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高中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学籍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规范有据、方便群众”,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异动流程。
1.高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②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③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2.高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康复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高中学生转学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1.高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①因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②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③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明、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④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⑤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严禁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⑥学校每学期应将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380404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安阳县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和复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职业学校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到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查认为符合休学条件,报县、市教育局备案;在各级网路管理系统作休学处理。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限,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按退学处理。
所需材料:①监护人签字同意的申请书,②(因病休学)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2.职业学校复学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写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区市教育局审核。在学籍系统做过退学处理的,不允许复学。
所需材料:复学申请。
学生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职业学校转学及所需材料
流程: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转学的,由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生系统发起转学申请,上传学生本人书写的转学申请,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手续。所需材料:①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生系统发起转学申请,②学生本人书写的转学申请。
(四)其 它
根据国家政策,凡就读中职学校学生一律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6000元国家奖学金。
办理地点:安阳县职业中专
咨询电话:0372-26899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学生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②因病休学所需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等;学校审核意见表。
2.学生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1.小学学生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流程:①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转入申请并核办(非起始年级转学的学生,需开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③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④转出学校核办。(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办理地点:安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咨询电话:0372-26736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 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