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指南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二、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条件有哪些?
(一)就业困难人员:①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②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④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⑤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⑥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⑦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特困人员: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②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③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⑤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烈士家属的“4050”人员;⑥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三、申请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相关困难证明。
四、办事程序有哪些?到哪里申请?
①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②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③公示,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不少于3天。④认定,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⑤办结,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咨询电话:0372-5924830
温馨提醒:①非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申请中、不在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不能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 ②某岗位的空岗数不足,则不可安置人员;③安置成功一个人员则该岗位的空岗数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