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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高庄镇 时间:2023-05-06


一、安排部署

1、省级安排部署:4月27日,召开全省2023年防止返贫动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视频部署会议。

2、市级安排部署4月27日,省会议后立即安排部署。

3、县级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4月27日,省市会议后立即安排部署。

4、乡级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5月4日前完成(有乡班子会研究记录、有开会安排部署及培训相关资料)。

5、村级安排部署:5月5日前完成(乡安排后),要有会议记录和签到表(或会议签名),体现传达学习乡级安排部署会议精神,体现监测范围标准和排查范围2023年防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7500元为参考,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筛查排查,各行政村组织村级调查员或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深入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体现排查重点排查内容10类排查重点群体),体现责任分工和收入核算时间(支书、第一书记、扶贫专干责任分工,排查人员责任分工:把全村按照小组或街道或网格划分成若干片区,组织村级调查员或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每2个人负责1个组或1个片区,注意: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中排查人签字要与片区2个负责人相一致,收入核算时间为排查当月前推1年,即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底),体现工作统筹推进时间节点5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相关程序,6月5前录入系统),其他需要体现的内容

二、排查识别监测对象。

(一)识别范围及重点。

1、识别监测范围:2023年防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7500元为参考。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通过综合研判各方面情况,统筹决定是否纳入。针对已标注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如果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予以帮扶。

2、排查范围: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筛查排查,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重点排查十类重点群体。

3、干部入户排查和农户自主申报。

入户排查填表:针对十类重点群体填写两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拟纳入监测户的,原则上表中选择“自主申报户主签字”),两表要保持一致,即“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中排查户填写“属于核查重点群体”选项的,该户必须同时填写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反之,亦同;非十类重点群体的其他农户只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表中一般选择“不自主申报户主签字”,如拟纳入监测户,则选择“自主申报户主签字”,同时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填表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期间,按照负责片区两人签字,两个表中同一户排查时间要一致、签字人要一致。

要求:十类对象所填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要分类装订归档(按照十类打印封面或隔页);“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相当于汇总表)单独装订归档,也可按照排查分工,分组分片区装订归档。

十类重点群体:①有自主申报意愿(含口头申请、电话申请、手机扫描“一码通”申请)的农户;②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③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的农户;④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⑤近半年家庭有大病病人且医疗自付支出较大的农户;⑥近半年家庭有新致残人员的农户;⑦在读子女较多且教育支出较大的农户;⑧农村新增危房且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⑨因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疫情灾情或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⑩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4、部门预警信息排查:5月5日前相关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及时纳入入户排查范围,填写排查表和筛查表。部门预警信息排查单独归档。

(二)识别程序

1、入户核实。在入户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原则上15日完成,同时,引导农户进行线上申报(手机APP申报)。

2、信息比对。线上线下同时进行,5月16日下午5点前乡级汇总需要线下进行信息比对的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县局协调相关部门于18日前完成线下比对工作并反馈乡镇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比对反馈信息,逐户进行研判分析,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25日前完成,公示结束后向乡上报报告并附初选名单。会议记录要求(18号左右):体现对入户排查核实情况的总结(共入户排查多少户,其中十类重点群体多少户,发现疑似应纳入监测对象多少户等),体现线上线下信息比对结果情况(统计上报需信息比对的多少户,信息比对反馈结果多少户,多少户不符合等),体现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情况,特别是致贫返贫风险原因(由专干或排查人逐户介绍),体现民主评议情况和结果等。

4、乡级核定。乡镇召开班子会议,对村级上报报告及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定监测对象名单,以报告形式(附拟定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批准,27日前完成。

5、县级审批。县级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29日前完成。

6、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对村进行结果批复,并附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同时将名单在所在村公告,30日前完成。

7、录入建档。对新识别监测对象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同时,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同时,完成存量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存量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核查。6月5日前完成。

注意事项: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公告之日起10天内)。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针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建立帮扶档案,同时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因户施策,原则上识别纳入后(公告之日起)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

8、数据审核。6月5日至10日开展数据审核工作,10日各乡镇上报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三、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标注。

(一)风险消除标注原则要求。包括风险消除新标注和风险消除回头看

1、总体要求是:要强化帮扶措施,提升帮扶成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要动态标注到位,但不盲目追求消除率。

2、具体要求是:要明确风险消除4项指标即,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且持续半年以上;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必须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3、风险消除五原则一是收入低于10000元的不得标,二是“三保障”没有稳定解决的不能标,三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不能标,四是一般农户中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慎重标,五是已标注“风险消除”但未达到稳定消除标准的要及时回退。标注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风险消除的比例不做要求,但并不是消除风险100%就好。当然,风险消除比例过低,也说明帮扶成效不明显。

4、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者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子女赡养能力较强的老人户除外)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风险标注回退程序,参照风险消除标注程序执行。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二)风险消除标注程序。

1、入户核查。填写《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此表在明白卡内页)。与监测对象识别排查同时进行,5月15日前完成。

2、村级初选。可与监测对象识别村级初选会议一并进行,2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报告(附风险消除初选名单)。会议记录为5月18日左右。村级初选会议记录必须体现入户排查情况,(共入户核查多少户,发现符合风险消除的对象多少户,不符合的多少户等),体现拟消除风险标注监测对象家庭情况,特别是致贫返贫风险消除情况(由专干或排查人逐户介绍,是否符合风险消除4项指标),体现民主评议情况和结果等。

3、乡级核定。乡镇召开班子会议,对村级上报报告及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定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以报告形式(附拟定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批准,27日前完成。(同监测对象识别一并进行,可以是一个报告)。

4、县级审批。县级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29日前完成。(同监测对象识别一并进行)。

5、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对村进行结果批复,并附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同时将名单在所在村公告,并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30日前完成。(同监测对象识别一并进行,可以是一个批复)。

6、系统标注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采集《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规范相关档案资料。6月5日前完成。

(四)核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

1.脱贫人口信息核查

脱贫人口重点核实家庭人口变更、帮扶措施落实、收入下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下滑情况,确保脱贫人口基本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核查收入情况,为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确保2023年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打下坚实基础。稳定脱贫人口除以上内容外,重点核实收入多年相等情况。

2.监测对象信息核查

监测对象要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等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重点关注返贫致贫风险与帮扶措施不对照问题;四是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中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