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就业登记
个人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5577183GG34325004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五、受理机构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请条件
劳动者从事单位就业、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可在到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八、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告知承诺 | 容缺受理 |
1 |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 原件1 | 1 | 纸质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否 | 否 |
2 | 身份证 | 原件1 | 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有效 | 否 | 否 |
九、申请方式
(一)窗口申请:各街道(乡镇)、社区人社服务窗口,安阳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到窗口或网站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
3.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核
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要现场踏勘的,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踏勘意见;需要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四)决定
审核人呈报审批建议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
(五)送达
根据申请人意愿,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办理结果;需要邮寄的,通过快递邮寄给申请人。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各街道(乡镇)、社区人社服务窗口,安阳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服务台。
(二)电话咨询
龙安区5022690 殷都区5139856 北关区2263663 文峰区5386050 高新区2997552
安阳县5924830 汤阴县6205468 内黄县7070953 林州6833433 市民之家窗口2209823
公共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三)网上咨询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安阳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服务台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72-5116006 0372-2209025
(三)网上监督投诉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1、 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市民之家窗口
地址:市民之家东二厅1-2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二)基层服务窗口
地址:各街道(乡镇)、社区人社服务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5:00-18:00(夏)
8:00-12:00 14:30-17:30(冬)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安阳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自助查询机。
(二)电话查询
龙安区5022690 殷都区5139856 北关区2263663 文峰区5386050 高新区2997552
安阳县5924830 汤阴县6205468 内黄县7070953 林州6833433 市民之家窗口2209823
公共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三)网上查询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
十七、附件
附件1:个人就业人员登记表
附件2:个人就业人员登记表填写示范文本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1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人员基本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学历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就业类型(勾选) | |||||
□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家庭帮工;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 |||||
个人声明 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现申请就业登记。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是否申领《就业创业证》 | □是 □否 | ||||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两份,由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2.已提供《就业创业证》的,请在是否需要打印栏中勾选“是”
附件2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填写示范文本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范本)
人员基本信息 | |||||
姓名 | 张三 | 身份证号 | 41050xxxxxxxx | ||
民族 | X族 | 学历 | xx | 联系电话 | 150xxxxxxx |
户籍地址 | 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 | ||||
就业类型(勾选) | |||||
□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家庭帮工;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 |||||
个人声明 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现申请就业登记。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张三 年 月 日 | |||||
是否申领《就业创业证》 | □是 □否 | ||||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两份,由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2.已提供《就业创业证》的,请在是否需要打印栏中勾选“是”
附件3 事项流程图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