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联招、联培、联评”构建新型 职业技能实训评价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职业资格、职称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有效衔接,决定在全县实施“联招、联培、联评”,构建新型人才实训评价体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构建“实训基地+培训中心”模式,打造1+X培训格局
(一)人才实训基地:理事机构设在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由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管运营。
(二)培训中心:在9个乡镇设9个乡级实训基地,就近组织技能培训班。培训中心需满足培训条件。
二、实施“联招、联培、联评”,构建航母型公共实训网络
(一)联招
安阳县确定的技能提升合作单位(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均可联合招生。招生专业参照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联培
联合招生形成的培训班,采取就近或择优的方式确定培训点。并安排培训资质优良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三)联评
由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组织、职业水平评价组织目录,并组织培训学员参加结业考试、职业技能鉴定或评价,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包括合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
三、促进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若干措施
(一)广泛动员劳动者参加培训。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总工会、妇联、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联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做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织新招用农民工、待岗农民工、失业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切实组织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针对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提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技能,支撑产业发展。注重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公益岗位需求,大力开展家政、建筑工匠、焊工、电工、网络安全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再就业。
(三)认真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好农民工和“两类人员”免费培训政策、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政策和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参训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四、相关要求
(一)培训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发放至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在“联招、联培、联评”中产生的支出由培训机构承担。
(二)培训质量。培训专业以促进就业为根本目标,对培训后就业率低于70%的培训机构予以退出“联招、联培、联评”体系。
(三)培训纪律。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在招生、培训、考试、推荐工作等环节严格监管,将“联招、联培、联评”体系中所有单位纳入监管系统。
安阳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