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集中帮扶困难群众实现就业,按照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阳市乡村振兴局、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受疫情影响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活动目标
按照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形式。通过线上政策宣讲、电话跟踪回访、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政策服务具体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访慰问。结合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活动,下沉基层,视具体情况适时开展面向服务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了解困难群众生活和就业情况,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各重点人群主管单位)
(二)建立帮扶清单。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通过建立帮扶台账和实名制数据库等方式,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有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员、残疾人员等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求职意向清,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就业服务股)
(三)积极收集岗位。积极联系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乡镇可适时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流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辅助岗位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临时性公益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人力资源市场股、就业服务股、就业培训股)
(四)实施精准服务。聚焦困难群众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重点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增强信心。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条件的,对照需求清单、帮扶清单,积极提供适合岗位。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就业困难的返乡农民工摸底工作,建立实名制台账,实行精准帮扶。在确保自身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对所辖村返乡农民工进行就业意愿调查和就业能力调查,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要建立实名制台账。(就业服务股、就业培训股)
(五)组织特色招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样化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组织远程招聘,促进人岗匹配。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责任股室:人力资源市场股)
(六)支持灵活就业。依托安东人才网、安阳县公共就业等人才招聘网站,建立灵活就业招聘专栏,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股室:人力资源市场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灵活采用“线上招聘会”、求职“云指导”等形式开展线上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各单位要重点帮扶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要结合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发动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除运用报纸、广电、网站、户外大屏、宣传栏册等传统手段外,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务服务“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工具,主动推送,增强互动。
(五)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和责任股室要做好活动开展总结,及时报送活动安排情况和活动成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