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0001-2022-96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机关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标 题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安县政办〔2022〕30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统筹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区域粮食市场,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粮食调控收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控收购的计划、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收购期限
本次粮食调控收购品种为当年产小麦、玉米,初步计划收购14万吨,收购价格和收购质量由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场情况会商确定,收购过程中视市场粮情调增或调减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本次粮食调控收购原则上持续一年,具体调控结束时间由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调控收购的执行主体
县政府指定安阳兴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全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
三、调控收购资金来源
调控收购资金为县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政策性贷款,由安阳兴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贷,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其余事项
严格按照《安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认真把2022年粮食调控收购工作组织落实到位。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