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对《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阳县(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实施方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县“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结合我县(区)实际,特印发《关于印发安阳县(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实施方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本《通知》主要包括《安阳县(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两项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主要围绕“三个一批”活动的开展情况,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制定推进措施,抓好活动组织开展,确保“三个一批”项目良性滚动实施。《四项制度》按照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权责统一和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月调度制度、实行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建立核查制度和首席服务员制度四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上保障了“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滚动开展,确保重大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实现“产业示范新高地,宜居活力新安东,幸福美好新家园”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