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印发安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省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实行“承诺制+标准地”联动改革,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就在全县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出六个方面举措:
一是统一报建事项清单。二是统一优化审批流程。三是统一在线并联办理。四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五是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同步研究、同步细化、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二是制定细化政策。省直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针对改革涉及的事项明确准入条件和标准、操作流程、承诺书文本、监管要求等。三是加强宣传指导。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宣传解读,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大力复制推广典型案例。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