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结果

安县政复终﹝2022﹞4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行政复议应诉中心 时间:2022-04-06

  申请人:安阳市******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安阳市******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作安县市监罚决字﹝2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2月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于2022年3月31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