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对象是谁?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l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将行业划分为八个类别:一类至八类基准费率为0.2%、0.4%、0.7%、0.9%、1.1%、1.3%、1.6%、1.9%。
l 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l 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有哪些?
(一)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1、 工伤医疗待遇:
(1)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费用;
(2) 康复性治疗费用;
(3) 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2、 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27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90%—75%的伤残津贴。
(3)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50%、40%、30%逐月领取。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 工亡待遇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没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层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 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1、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2、 伤残津贴,5、6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其标准是本人工资的70%、60%。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