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申请条件
无
设定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5﹞8号》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1、收件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收件。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2、受理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审核人
办理结果: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审查标准
对于审核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
4、决定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分管领导
办理结果: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查标准
审批通过,作出许可决定;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5、送达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送达登记证书或决定书。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