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信易招”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
通过招标人、采购人、出让转让人、出租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承租人等市场主体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开展信用承诺,签署信用承诺书,以实际行动营造守信重诺的良好氛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记录查询和信用报告制度,在招标(采购、出让转让、出租等)文件中,要求各投标主体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并将此条款作为项目资格审查条款之一。
(三)推进招标投标信用应用
对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建设市场主体,可享受以下一项或多项激励或褒扬措施:
1、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中,可优先或加快办理、"容缺受理"或简化程序;
2、在招标过程中,可给予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等优惠;
3、在日常监管中,可简化监管事项,适度减少检查频次;
4、在评比表彰中,可优先考虑,可设置加分项;
5、在政策试点、项目示范、行业创新等工作中,可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选择;
6、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可设置加分项;
7、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中,可作为重要依据;
8、可树立为诚信典型,并大力推介。
(三)切实发挥联合惩戒作用
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对接,实现失信主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在招投标各个环节(主体注册、项目受理、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启用主体信用查询,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通过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协调,严格按照相关措施有序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信易+招投标”工作方案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更快更好向前发展。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