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庆期间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县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集中攻坚行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点时段全县防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灾后重建及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安县安委〔2021〕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时刻绷紧防汛、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狠抓防汛工作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分析查找当前防汛、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重点单位、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易发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严格盯守在一线,及时发现因汛致灾的苗头和隐患,果断整改处置,严防各类事故。
(一)危险化学品。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窒息中毒特点,从防火、防爆、防雷击等方面,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监测监控和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设施工。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等地质灾害危险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要加大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围墙、起重机械、高大支模、落地式脚手架、深基坑等的防倾覆、防垮塌措施。严禁作业人员在雷雨、大风天气从事室外高空作业。
(三)交通运输。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河路段、低洼处的巡查、监测,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通行;重点加强对地道桥的监控,排查水位标示完好情况,遇有大雨严格落实监控责任,果断采取停止通行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企业、客运站点、公交营运单位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农村拖拉机、农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的非法载人等隐患排查;加大路面管控,结合防汛、安全生产的特点,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四)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经营和使用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高层建筑物的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督查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安全运行。
(五)学校。组织对校舍及校内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坚决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中小学校要将学生防溺水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课堂教育、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家长监护能力。
(六)地质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存在潜在危险的隧道、桥梁、涵洞、楼盘、学校,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库房、临时办公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检查,“零容忍”式执法,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防汛、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防汛安全生产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村、各部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及时接报和处置各种信息,对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要严格依法依规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
(二)做好备战备勤。完善汛期事故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防汛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备勤,配齐配好有关设施、装备和物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住。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本行业领域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随机查访。县安委会10个督导检查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间断深入乡镇、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四)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并造成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国庆期间,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每天11时前报送《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情况统计表》和《国庆期间防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问题隐患表》,于10月7日11时前报送书面总结。
联系人:桑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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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陵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