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 深夜出击 我县查获一起散煤销售案件
2021年10月31日深夜,安阳县辛村镇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发现一面包车存在运输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辛村镇立即上报安阳县燃煤管控办,安阳县燃煤管控办立即安排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进行周密布控并于当晚23:57分成功实施了拦截。
本次行动共查货煤球105包,每包24块,价值1500元。经询问,当事人郭付顺、王贵霞均来自内黄县张龙乡,其运输、销售的散煤系河北省魏县购入,通过微信及熟人中介进行联络,利用夜间进行运送,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安阳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禁燃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燃煤及其制品的规定。
11月1日上午,安阳县燃煤管控办根据《安阳市“散煤清零”举报奖励办法》中“举报违规流动销售燃煤的,每起奖励2000元”的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兑付奖金2000元整,应举报人要求和对举报人的保护,未能留下现场照片。
11月1日下午,辛村镇将查货的散煤运送至乡级散煤、炉具存放点(有专人值守,严防回流,照片见附件4)并将案件移交至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辛村所做进一步处理。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辛村所立案后根据《安阳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在禁燃区内销售不符合规定煤炭的,由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产品并处1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