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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管理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瓦店乡 时间:2025-02-13

就业创业证管理

 

一、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 年 12 月,部令第 23 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 号)。


二、适用对象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三、受理机构

    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五、办理要件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六、办事流程

    1.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核实申请人信息。

    2.制证。打印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

    3.领证。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七、办理时限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受理后,即时核发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