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保险登记
事业单位保险登记
(一)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 通知》(豫政〔2015〕68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 号)、《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1 号)、《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后财〔2018〕287 号)、《关于驻豫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1 号)。
(二)申报材料
(1)、机关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单位法人任职文件
5、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参公单位无需提供)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5、单位法人任职文件
6、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3)、军队用人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或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单位法人任职文件
5、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资料根据保密需要,可以由军队用人单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予以替代。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