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永和镇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由永和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20年,我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比较完善,更新及时内容无错误,按照时间要求在网站上发布和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格式规范、时效性强。
(一)健全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
我镇结合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在原有制度和工作措施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于重大、重要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的参与度。如镇、村财务开支、新农合工作、招商政策、补贴、危房改造、低保、贫困户评选、贫困户退出、孝善之家评选、享受党的优惠政策、镇、村对群众承诺的办实事、计生奖励人员等方面信息,都进行及时公开,把信息公开作为干部职工群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一个窗口。 同时创新工作思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搭建平台,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络、公众号、广播、报纸、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关系切身利益的政府决策、方针、政策。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功能,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我镇在政府大院主要通道两旁设立公开项目宣传栏、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在各办事窗口,由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三)多措并举,提高工作实效
1.注重培训,提供高标准的指导和服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我镇抽调懂政策、懂业务的骨干人员参与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政策要求、内容标准、技术操作等内容,不断推进此项工作做准、做实、做细、做好,为全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2.突出重点,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服务时效。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相关惠民政策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3.狠抓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内部制约机制与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步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根据中央省市县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为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到政府信息,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调整完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实时进行更新更换。
二、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编制了《永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党政办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的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镇属各站所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镇长审核、镇长批准后,由镇党政办负责办理。要求镇属各站所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我镇公开目录中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镇党委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0 | 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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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时认为信息公开的越多、越全面,做事就越被动。
二是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更新后,新的操作步骤未能全面掌握,需要系统地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栏目管理,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我镇信息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