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全县“散煤清零”有关情况的 通报
各乡(镇)、有关成员单位:
市、县“散煤清零”工作动员加压会以来,在孟凡勇副县长、史文学主任和县燃煤管控办的安排部署下,各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大都能对秋冬季的“散煤清零”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合各自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散煤清零”工作进行了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取得了先期全面清零工作基础上的再巩固、再提高。尤其是在县燃煤管控办采取“巡查、督导、交办、问责”四步工作法和县燃煤管控办人员分包乡(镇)举措落实下,大部分乡(镇)和成员单位倍感压力,闻讯而动,主动作为,保证了市散烧办暗访组在我县第一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评价和成绩。
但也有极个别乡(镇),对县燃煤管控办在巡查、督导、交办的问题整改中或者重视不够,举措不力,甚至置如罔闻,无动于衷;或者“头疼治头,脚疼治脚”,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以致在复查中要么没有按期整改,要么又发现了新的诸多问题,更有甚者,触目惊心、情形堪忧。为以儆效尤,促进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并要求如下:
一、高庄镇:遵贵屯村初查、复查、再复查,仍有较多问题;后遵贵屯村初查问题相当严重,近乎失控。
鉴于此,按照有关规定:
1、对高庄镇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对分包这两个村的科级干部,县燃煤管控办会同县督查局予以约谈。
3、对分包这两个村的一般干部、村支两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相关网格员,由高庄镇按照本乡(镇)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于2020年11月16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县燃煤管控办处理结果。
二、其他乡(镇)和成员单位:要以高庄镇为戒,务必按照《安阳县(示范区)2020秋冬季“散煤清零”督导问责方案》(安县燃控【2020】12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所列9项督导内容,进行再排查、再细化、再落实,要拾遗补缺,整改完善到位。
三、县燃煤管控办:在迎接好上级各项督导、检查的同时,要继续加大对9个乡(镇)、307个村的随机巡查、督导力度,特别是县燃煤管控办包乡(镇)的工作人员,要有辖区意识、分包意识、责任意识,不间断过问、督导所分包乡(镇)的全部“散煤清零”工作。
2020年11月11日